城关区幼升小开始报名后
部分家长报名中有遇到一些问题
乐居小编整理了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解答
供大家参考
答:注册阶段出现的错误,是无法自行修改的,儿童监护人可在7月8日前,携带儿童的户口簿到城关区教育局202办公室申请删除错误的账号,重新注册,填报相关信息。 答:出现上述类似问题,可以通过重新登录系统来尝试解决,如仍有问题,请拨打系统首页的系统工程师电话,反馈解决。 答:不会。招生排序是由落户时间、购房时间、居住证申领时间、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时长等因素决定的,与入学申请、审核的时间无关。 答:夫妻双方共有房产,在填报信息时填写一方的姓名即可。 答: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居住证是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基本依据,凡在网络入学申请工作结束前,监护人无法取得城关区地址居住证的儿童,将无法在城关区申请入学。 答:在城关区购买房产的随迁子女家庭,监护人应保证居住证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如出现居住证地址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的,请监护人抓紧到派出所修改,否则现场审核时将不予认定房产,或由审核人员将其居住证地址更改为房产地址,并据此开展顺序录取。 答:在城关区小学入学工作中,只有在今年8月31日前交付入住的房产方可以作为入学的依据。是否交付入住则以《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时间和实际情况为准。 答:儿童完成“网络入学申请”完成后,儿童监护人可时常登录系统,了解“网络审核”结果,同时系统也会向网络审核“不通过”的儿童监护人发送提示短信。其他儿童入学的具体流程和时间请参阅《2022年小学工作实施招生意见》附件3。 答:“均衡入学试点”是指在部分入学矛盾特别突出的学校,允许有需求的城关区户籍儿童ABCD类儿童填报入学志愿,选择其他区域学校入学,不在原片区学校入学。一方面解决群众入学现实困难,一方面进行生源抽疏,实现区域、学校间学生数量、结构的均衡优化。是否参加“均衡入学试点”由入学儿童监护人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决定。 答:开展“多子女登记”为了尽可能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家庭子女能在同一学校或邻近学校入学,方便群众生活。如果进城务工人员家庭长子女是在2018年之前入学的,录取时会在坚持公平、顺序的前提下,对其幼子女采取“同一顺序中分段设置、排序优先”等方式予以照顾,因此不能保证进行了多子女登记就一定能够分到同一个学校;如果长子女是2018年及之后入学的,基本能保证分到同一学校。 答:往年的随迁子女招生中,由于个别家庭的孪生子女姓名差别较大,招录时未能判断出属于孪生子女,而被不同学校招录,给群众带来困扰。故今年随迁子女中的孪生子女在网络入学申请时,可选择“孪生子女登记”,录取中会确保将其点录到同一学校。 答:只要具有片区户籍即可在片区校申请入学,至于房产可否被认定,是否违背“六年一学位”政策,则需要依据儿童监护人在城市四区是否有住房、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来进行判断。 答:根据《义务教育法》《甘肃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及城关区义务教育实际,“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应当入学接受当地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答:网络入学申请时,监护人应如实填报信息,并在现场审核时提供相应的材料。如果发现入学不诚信行为,城关区户籍儿童将失去片区内学校入学资格,由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配入学,同时对其监护人的不诚信行为进行登记;非城关区户籍儿童将失去在城关区公办学校的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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