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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建材产业集聚区约1.70公顷控规修改
来源:乐居买房2021-12-28 11:15:19

 乐居买房讯  昨日,榆中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榆中县建材产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3地块局部用地控规调整方案的公示,公示日期为2021年12月27日——2022年1月26日。

集聚区约1.70公顷控规修改

  《榆中县建材产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3地块局部用地位于榆中县甘草店镇“四大基地”之一的建材产业园基地范围内,四至范围为:东起纬一路,西至经一路,北至国道312,南至经二路。总用地面积约1.70公顷。在《榆中县建材产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用地规划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现状建筑为一层钢结构和砖混房屋,建筑质量一般。拟修改地块一和二东侧紧临312国道,车流量较大;西侧和南侧均为农田。

集聚区约1.70公顷控规修改

  2021年8月,榆中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榆中县建材产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3地块局部用地规划调整论证报告》。

集聚区约1.70公顷控规修改

  用地方案调整后,:本次规划修改将拟修改地块一工业用地修改为加油加气站用地,拟修改地块二工业用地修改为商业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容积率≤0.8,建筑密度≤35%,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15米。商业用地容积率≤1.5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榆中县建材产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保障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榆中县建材产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3地块局部用地控规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并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凡与本地块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可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榆中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示期届满5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等证明规划调整内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害关系的材料。规定期限内未提交前述材料的,视为放弃。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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