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乐居网 资讯中心 土地解析

正文

榆中县中心城区中北部约3.37公顷土地控规调整
来源:乐居买房2021-12-21 11:22:19

  乐居买房讯  近日,榆中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榆中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7-02#地块局部用地控规调整方案的公示,公示日期至2022年1月16日截止。

  《榆中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7-02#地块局部用地位于榆中县中心城区中北部。四至范围为:西起经10-1路,北临纬五路(兴隆山大道),东至经十三路,南临纬六东路。总用地面积约3.37公顷。在《榆中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用地规划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现状用地较为单一,主要为农宅,建筑高度1-3层,砖混结构,建筑质量差。修改地块北侧紧临兴隆山大道,车流量较大;西侧的经10-1路,和东侧经十三路,车流量适中。

约3.37公顷土地控规调整

  2021年9月,榆中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榆中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7-02#地块局部用地规划调整论证报告》。2021年12月3日,《榆中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7-02#地块局部用地规划调整论证报告》通过专家审查。

约3.37公顷土地控规调整

  土地控规调整后,将拟修改地块二类居住用地修改为科研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容积率≤2.5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54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榆中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保障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榆中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7-02#地块局部用地控规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并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凡与本地块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可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榆中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示期届满5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等证明规划调整内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害关系的材料。规定期限内未提交前述材料的,视为放弃。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无意见。

重要提示:本页面内容,旨在为满足广大用户的信息需求而采集提供,并非广告服务性信息。页面所载内容不代表本网站之观点或意见,仅供用户参考和借鉴,最终以开发商实际公式为准。商品房预售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用户在购房时需慎重查验开发商的证件信息。本页面所提到的房屋面积如无特别标示,均指建筑面积。

楼盘点评

    暂无评论, 您可以发起评论
    18394162698 lanzhouxinlang 加入城市买房砍价群。实时讨论购房热点话题